自考公司法考点:股东资格的限制
股东资格的限制:A对自然人的股东资格限制: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作为发起人;法律对特定职业的自然人从事营利性活动的禁止;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受国籍和住所的限制。
B对法人的股东资格限制:原则上公法人不得投资于公司;
公司原则上不得成为自己的股东;
公司原则上不得成为自己的股东的原因:一是公司认购本公司的股份,会导致公司资本减少,并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借此操纵公司股票价格,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二是公司自为股东,导致公司同时具备了“公司”与“股东”的双重身份,致使权利义务关系不清。
B对法人的股东资格限制:原则上公法人不得投资于公司;
公司原则上不得成为自己的股东;
公司原则上不得成为自己的股东的原因:一是公司认购本公司的股份,会导致公司资本减少,并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借此操纵公司股票价格,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二是公司自为股东,导致公司同时具备了“公司”与“股东”的双重身份,致使权利义务关系不清。
本文标签:重庆自考 串讲笔记 自考公司法考点:股东资格的限制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cq-zk.cn/)
⊙小编提示:添加【重庆自考网】招生老师微信,即可了解2023年重庆自考政策资讯、自考报名入口、准考证打印入口、成绩查询时间以及领取历年真题资料、个人专属备考方案等相关信息!

(添加“重庆自考网”招生老师微信,在线咨询报名报考等相关问题)
重庆自考网课程中心
《重庆自考网》免责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重庆市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站文章内容信息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联系邮箱:952056566@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