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重庆自考网(www.cq-zk.cn)!

咨询电话:023-62864591 / RSS地图 / 网站地图
自考专题:

自考宪法学考点:特别行政区行政机关

发布时间:2018-05-23编辑整理:重庆自考网浏览次数:(

  1.机构设置
  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即为特别行政区政府,行政区行政长官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首长。特别行政区政府设司、局、厅、处、署等机构。
  2.行政官员的任职条件
  特别行政区政府的主要官员由在特别行政区通常连续居住满l5年的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
  3.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行使的职权
  (1)制定并执行;
  (2)管理各项行政事务;
  (3)办理中央政府授权的对外事务;
  (4)编制并提出财政预算、决算;拟定并提出法案、议案、附属法规;
  (5)委派官员列席立法会,并代表行政机关发言。
  4.特别行政区行政机关对立法会负责的表现
  (1)行政机关执行立法会通过并已生效的法律;
  (2)定期向立法会会议作施政报告;
  (3)答复立法会议员的质询;
  (4)征税和公共开支必须经立法会批准。

本文标签:重庆自考 法学类 自考宪法学考点:特别行政区行政机关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cq-zk.cn/

本文地址:http://www.cq-zk.cn/zl_fxl/10319.html


小编提示:添加【重庆自考网】招生老师微信,即可了解2023年重庆自考政策资讯自考报名入口准考证打印入口成绩查询时间以及领取历年真题资料个人专属备考方案等相关信息!

重庆自考网招生老师微信
(添加“重庆自考网”招生老师微信,在线咨询报名报考等相关问题)

重庆自考网课程中心

《重庆自考网》免责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重庆市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站文章内容信息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联系邮箱:952056566@qq.com。

报考提醒

预报名入口 考试报名系统

自考交流群

咨询老师

扫一扫,加入重庆自考交流群免费送《备考资料和备考方案》

扫一扫,加入“重庆自考交流群”
进群领取《备考资料和备考方案》

报考服务

023-67080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