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重庆自考网(www.cq-zk.cn)!

咨询电话:023-62864591 / RSS地图 / 网站地图
自考专题:

自考宪法学考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

发布时间:2018-05-23编辑整理:重庆自考网浏览次数:(

  1、执行决议、预算等
  执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
  2、制定规章、行政措施等
  (1)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报国务院和本级人大常委会备案。
  (2)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报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以及本级人大常委会备案;
  (3)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3、领导、管理和监督
  (1)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2)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4)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
  (5)省、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4、保护权益
  依法保护公共财产、私有财产等合法权益,保障公民的各项权利。
  5、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本文标签:重庆自考 法学类 自考宪法学考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cq-zk.cn/

本文地址:http://www.cq-zk.cn/zl_fxl/10351.html


小编提示:添加【重庆自考网】招生老师微信,即可了解2023年重庆自考政策资讯自考报名入口准考证打印入口成绩查询时间以及领取历年真题资料个人专属备考方案等相关信息!

重庆自考网招生老师微信
(添加“重庆自考网”招生老师微信,在线咨询报名报考等相关问题)

重庆自考网课程中心

《重庆自考网》免责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重庆市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站文章内容信息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联系邮箱:952056566@qq.com。

报考提醒

预报名入口 考试报名系统

自考交流群

咨询老师

扫一扫,加入重庆自考交流群免费送《备考资料和备考方案》

扫一扫,加入“重庆自考交流群”
进群领取《备考资料和备考方案》

报考服务

023-67080091